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20 15:44:31   来源:网络搜集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记者5月19日从生态环境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生态环境部日前连发三文,对碳排放权相关安排作出部署,三则公告分别是《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管理规则》)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交易管理规则》提到,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交易机构实行涨跌幅限制制度,交易机构应当设定不同交易方式的涨跌幅比例,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对涨跌幅比例进行调整。

  在信息披露方面,《交易管理规则》明确,交易机构应建立信息披露与管理制度,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交易机构应当在每个交易日发布碳排放配额交易行情等公开信息,定期编制并发布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报表。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