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彰“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先进典型,决定授予哈尔滨市气象台等34个集体“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昆林等50名个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称号。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今后将每5年进行一次。
《决定》指出,“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坚持绿色发展,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各地区各部门砥砺奋进、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涌现出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决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绿色龙江和推进生态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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