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作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提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跟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连续五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接连打响人大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的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报告指出,今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法执法检查,通过“一年看五年”“一法看多法”,有力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呈现出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紧跟时代要求开拓创新、坚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等特点。
报告指出,黑龙江省上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加快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依法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法律主要制度和政府法定责任得到进一步有效落实,依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完善配套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固体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和修复。通过不断加强投入力度和基础保障、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日益增强。
报告还针对贯彻实施法律存在的法律责任落实仍待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待解决、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仍待提高等主要问题,提出要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推动法律制度有效实施;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厚植法治保障根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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