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指南》优化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优化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疫情防控要求;将原则上暂停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车服务调整为低风险区内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明确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供“落地检”场所,便利跨省出行乘客开展“落地检”。
交通运输部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指南》各项要求,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行业稳定运行。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指南》,坚决纠正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要面向交通运输基层一线加强《指南》宣贯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