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纳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公告》显示,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要求,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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