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来宾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会,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规经营,规范收费行为,主动清退违规收费。
据介绍,来宾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企业名义委托测绘公司开展“数字化入库”业务,测绘公司按照313元/户的标准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后将费用转嫁给购房者承担,且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委托协议中未明确“数字化入库”费用及收费标准,未提前告知购房者该项费用由购房者支付,共涉及379个购房户。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属于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提供服务的行为。
在提醒告诫会上,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仁鹏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履行房地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所有代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主体、收费标准,在房产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提醒告诫之日起,立即对代办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是否存在转嫁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纠正并自行整改,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按规定予以退还,自行整改时间为一个月。自8月中旬起,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全市房地产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并曝光典型案例。
参会的3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现场签领了《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地产经营行为提醒告诫书》,并现场表态将立即自查自纠,主动清理退还违规收费,自觉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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