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21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该中心由漳州中院联合漳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闽南师范大学等单位共同成立,旨在建立蓝碳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进海洋碳汇(蓝碳)发展,助力漳州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仪式上,7家联动单位联合签订《漳州市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并发布自主设计的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标识,召开第一次联席会。
根据《行动计划》,该中心将紧扣新发展阶段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围绕蓝碳司法保护、行政治理、法理研究、技术支持等方面开展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数据共享、能力提升三项机制,实施蓝碳司法保护示范行动、海洋增汇减排行动、蓝碳技术发展行动、区域合作交流行动、蓝碳文化宣教行动等五大行动。
同时,市法院依托辖区五个沿海基层法院,设立蓝碳司法保护五大示范点(龙海红树林保护示范点、云霄湿地保护示范点、漳浦蓝碳生态保护合议庭、东山双碳生态巡回法庭、诏安蓝碳司法巡回办案点),进一步打造生态保护协同治理平台,以期形成蓝碳生态保护“漳州样本”。
碳汇被认为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最经济方式之一,分为陆地碳汇(绿碳)和海洋碳汇(蓝碳),蓝碳是指利用海洋生态系统内的生物和海洋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而后将其固定和清除的过程和作用机制,红树林、海草床和滨海盐沼并称三大滨海蓝碳生态系统,具有极高的固碳价值。
漳州海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715公里,拥有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成块成带面积最大的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保护区、全省海岸线长度第二的漳浦县,具有巨大的碳汇潜力。漳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蓝碳经济的日益发展,蓝碳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开展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有助于为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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