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河北石家庄市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上牌

发布时间:2022-02-15 09:50: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石家庄市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开始集中上牌

上牌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3月31日,范围为主城区四区及高新区

河北新闻网2月10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获悉,为了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石家庄市决定开展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攻坚行动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3月31日,集中登记上牌范围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

为推进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石家庄市在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共设置154个集中登记上牌点。新增集中登记上牌点以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对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省会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已办理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的,请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和地点前往办理。未预约登记的,请就近选择到所在区上牌点办理。鼓励广大市民先行选择电动自行车预约登记,按照短信提示就近办理登记上牌,减少现场资料审核录入、排队等候时间,有效避免人员及车辆聚集。办理登记时,请广大市民自觉排队等候、维护良好秩序。对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免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包括:对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符合新、旧国标(新旧国标规定要求见附件2)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的正式号牌。对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规定,以及设计车速在25km/h-50km/h之间的两轮电动车,核发白底黑字的临时号牌,并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2022年4月1日起,集中登记上牌攻坚行动结束后,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登记,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免费办理。2022年5月1日起,停止办理非合标两轮电动车过渡期临时号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开展路检路查。2022年5月1日起,对新购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规定的居民自用非营运电动自行车可继续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