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宿松县湖泊渔业资源和水城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湖区生态平衡,推动湖泊渔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在宿松县境内非重点禁捕水域的龙感湖、大官湖、黄湖的水域滩涂,总面积68.5万亩范围内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自2021年4月5日0时至9月30日24时止。
为确保禁渔禁捕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市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了湖泊禁渔宣传活动。渔政执法人员深入水产集市、水产经营户家中,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交流讲解等方式,宣传湖泊禁渔的重要意义。要求水产经营者和生产者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不得游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环境的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公开了举报电话,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参与湖泊禁渔,让“禁渔令”落地生效。同时,市场中队渔政执法人员还对水产品市场进行检查。截止目前,该大队在全县湖区悬挂醒目横幅38条,安装警示标示牌26块,张贴禁捕标语200余条,张贴禁捕通告200张,出动执法车辆20余辆次。
据该大队负责人周本真介绍,下一步,渔政执法大队将积极会同县公安、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县域内的长江和内湖水域实行联合巡查执法常态化机制,切实形成管理合力,加大宣传力度,使得湖泊禁渔工作深入民心,全力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增强广大群众对禁渔期生态保护的认知,形成全民护鱼,全民维护水域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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