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地方经济 产业 社会瞭望 城市 民生法治 生活 热点资讯 文化 点击更多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2022-11-15 13:44: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感谢贵局领导对我公司的高度重视,感谢执法人员的雷霆行动!”近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来感谢信。近段时间,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骆驼集团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与该集团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组织石家庄、保定、邢台、沧州、承德等地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侵权假冒集中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打假行动19次,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这只是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收到的感谢信之一。今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围绕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更富活力的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坚持精准施策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建立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精准划分名优企业范围,精准对接企业利益诉求,精准开展包联帮扶,集中治理行业“潜规则”问题。

该局聚焦重点、周密部署,以重点区域内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目标,印发《2022年河北省“打假保名优”活动实施方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统一调子、统一行动,确保“打假保名优”活动各项措施末端落实;聚焦问题、强化协作,锚定重点区域名优企业,选取788家有品牌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知名品牌企业和外省在冀知名品牌生产经销企业,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协作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聚焦服务、问需于企,组成多个省、市、县三级工作组进企业、下车间、问需求,累计走访企业3641家次,收集企业需求和侵权假冒线索3054条,逐一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烦心事、忧心事,助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重拳出击

该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到“打假保名优”活动全过程,多措并举为名优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三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查处商标、专利方面侵权行为,先后查处假冒“衡水老白干”“五粮液”等品牌白酒、“伊利”牛奶等品牌乳制品、“凉白开”“露露”“六个核桃”等品牌饮品、“风帆”“骆驼”“南孚”等品牌电池、“亿利”“欧亚惠通”等品牌汽车配件、“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服装、“海飞丝”“蓝月亮”“六神”等品牌日化品的侵权行为,共查办侵权、假冒伪劣等案件1839件,涉案货值1456.24万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严惩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双打”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互联网等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大力开展“剑网2022”“昆仑2022”“秋风2022”“龙腾2022”等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侵权假冒行政违法案件4005件、办结3687件,破获犯罪案件9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81名、涉案金额6.7亿余元;严办民生领域案件,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民生领域案件1.144万件,罚没金额合计1.2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4件。

坚持多方协同

按照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主体满意为目标的要求,该局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部门联动和全社会协同,加快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同时,深入推进区域协作,签署《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监管执法领域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冀晋、冀鄂“打假保名优”协作机制,与阿里巴巴集团建立联动合作机制,联合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查办了今麦郎华龙面粉、骆驼牌蓄电池等一系列跨区域侵权假冒案件。

该局还深入推进部门联动,全面强化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配合联动,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紧密联系,出台《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打击恶意商标抢注行为专项行动计划,开展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合行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2.3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进行核查处置,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100万元。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