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作用,服务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通知》,申报入库的项目要开展事前论证,重点论证项目必要性。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库将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生较大调整、无法实施或已完成实施项目及时予以调出。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重点支持我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项目,推动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据《通知》,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支持农用地安全利用项目)、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主要支持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或政府已收储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是项目库的支持对象。 申报入库的项目为受污染地块权属明确,应当已查明污染源或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并已切断污染途径,项目技术路线成熟,项目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支持方式上,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为土壤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提供支持。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