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8日讯 3月2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进行深入解读。记者获悉,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就业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行业纳入“正面清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做到环节、时间、成本最大程度压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处处长孙宁宁介绍,围绕服务项目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22条惠企措施,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项目突破年”重点任务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持续聚焦重大项目精准保障,不断创新工作做法,深挖提速“潜能”,优化审批服务效能,落实落细服务保障举措,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落地。
简环节、加服务。明确项目前期施工准备“无需环评”的情形,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就业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行业纳入“正面清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做到环节、时间、成本最大程度压减;聚焦重大项目精准保障,建立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台账,采取“一对一”对接、“一企一策”提供服务单,及时解决项目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畅通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实现即来即审、并联提速。
简材料、加指导。精简环评受理材料,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打捆”审批,对符合条件且同时涉及辐射、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建设项目,强化内部联动,实行“一窗受理、合并批复”,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成”,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成本;加强指导帮扶,共享园区跟踪监测数据,指导园区开展跟踪监测工作,定期更新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要素数据,为企业提供免费使用。
简管理、加保障。简化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挂钩;简化企业环评内容,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园区项目,项目环评可以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文本内容。加强总量指标要素保障,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项目所在区县难以保障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实行全市统筹,把有限的环境要素资源向优质项目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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