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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4月1日起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发布时间:2022-03-21 08:06:05   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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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丰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按月方式进行收取,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征收,委托供水、环卫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代征。

《方案》中指出,经过对2018~2019年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每吨生活垃圾处理平均成本为167.749元/吨,其中2018年每吨垃圾处理成本为171.707元,2019年每吨垃圾处理成本为171.995元,2020年每吨垃圾处理成本为160.116元。

根据《方案》,丰城市居民住户(不包含城中村非建成区小区住户)按户征收,每月每户5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市部队等,按在册干部职工计算,每人每月3元收取(不含离退休人员),由单位负担;企业按在册职工计算,每人每月1.5元收取(不含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及企业主负担;医院按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6元收取(含办公楼等附属场所)。

据介绍,丰城市征收的资金将全部用在生活垃圾处理上,从而增加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能力。                    

编辑:徐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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