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首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赔付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顺利完成,受害人家属得到60万元赔偿款,将对完善3年保险试点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5月23日上午,门源县某村牧民恩某因牲畜走失外出寻找,当晚仍未回归,家人报警并开始寻找。5月26日8时35分许在青阳三岔呛石沟脑找到失踪人员尸体,经医学鉴定为野外遭遇凶猛动物攻击。门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乡镇及人保财险门源分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林草局。经现场查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6月2日完成事件调查工作,6月15日向受害人家属账户支付60万元赔偿款。此次保险理赔流程、时间及资金落实情况较于以往提前了1年时间,确保受损群众能快速得到赔偿金额。
根据省林草局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的《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自今年5月15日以来,承保单位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已完成全省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事件146起,其中:人员伤亡类事件1起、房屋损失事件18起、农田损失事件2起、牲畜死亡事件125起,兑现赔款金额120.34万元。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林草局将通过3年保险试点工作,创新野生动物致害损失赔偿机制,建立较为成熟完善的野生动物致害损失保险赔偿体系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体系,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编辑:李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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