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3周年。而就在近日,为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辨识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形象标识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继换发全国统一制式服装后,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再次“上新”。
“9月,生态环境部发文要求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标识。根据部执法局要求,生态环境执法标识主要应用于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综合处处长许声强介绍,“我们在此基础上做了延伸,除车辆、执法装备喷涂或张贴执法标识外,办公场所、法制宣传、日常办公等也统一使用执法标识。”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执法执勤车辆标识的通知》(环执法发(2022)19号)《生态环境执法标识式样及制作规范》,生态环境执法标识采用圆形轮廓,基础色选用蓝色系。
据介绍,图形核心元素与生态环境制式服装臂章保持一致,其中盾牌寓意执法庄严、公正;内置图形为山水、松枝,山与水为中国象形文字的图案简化,寓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松枝寓意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品质。标识图案用中文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执法”,并配以英文注释。
“过去的环境执法就像‘杂牌军’,没有配置车辆,也没有服装。”当谈及发布《指南》初衷时,许声强告诉记者,“有了统一化的标识,大家看到第一眼就能够识别出,这就是生态环境执法人员。”
许声强表示,重庆将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的使用,维护生态环境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树立规范、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指南》包括基本元素、外观形象、内部形象、执法装备、办公用品等5方面。”许声强介绍,市级层面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统一制作使用,区县层面由各区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制作使用。
“目前,重庆市局正在着手准备车辆、办公场所及设备、外出执法装备、雨伞或雨衣等标识或标徽的印制,加快让《指南》由效果图变‘现’。”
“我是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我宣誓:听党指挥、政治坚定;永葆初心、勇担使命;严格执法、服务人民。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争做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守护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不懈奋斗!”一年前的12月1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举行制式服装风采展示活动,身着制式服装的171名执法队员代表庄严宣誓,声音响彻上空,尽显铁军风采。
图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举行制式服装风采展示活动 图源重庆生态环境
“现在,重庆已经全部完成了执法制式服装的换发工作,我们的换装在全国影响还是很大的,受到了部领导的点赞。”许声强话语中透着自豪,“去年,我们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全面统一执法着装的工作要求,认真筹划部署,严格落实换装程序及标准。”
图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举行制式服装风采展示活动 图源重庆生态环境
统一着装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标志着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正式列入国家综合行政执法序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将以崭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新着装人员,按照规定配备;已着装人员,按照年度平均定额进行选配。”据许声强介绍,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财政部和司法部的着装管理办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常态化配发换发工作。
“统一服装和标识,一方面能够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辨识度,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便于群众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建设一支规范的执法队伍。”许声强进一步讲道,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形象、树立执法权威的同时,也能增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自豪感。
据介绍,重庆连续5年获得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今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在积极服务高品质发展的同时,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208件,罚款金额6960万元,全市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五类重大案件63件。”许声强介绍。
“统一生态环境制式服装和标识,只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重庆市正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截至目前,涪陵区、沙坪坝、九龙坡区、北碚区、合川区等10余个区已完成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预计到年底,全市26个区将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下一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统一形象标识为新起点,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组织纪律,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勇毅前行,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
编辑:李琳玉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