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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531”测管协同机制,德阳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发布时间:2023-03-15 12:52:14   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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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行动,开始,全体成员,出发。”2022年6月28日夜间24时,随着一声令下,四川省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以及驻市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启了分组对德阳市大气严管工业区域进行夜间大气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

在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数据研判分析室内,分析人员也立即启动3台平扫激光雷达对工业区全域进行全方位扫描。

像这样的测管协同行动,2022年德阳已开展827次,在环境信访、“双随机”、环境应急及专项执法行动等方面测管协同率达100%。

据悉,自2022年以来,德阳为破解测管协同工作中的“三难”问题,创新构建了“531”测管协同机制。持续推进“测管+执法”深度融合,构建“五同、三约、一单测管协同”新机制,充分发挥环境监测的“眼睛”“哨兵”和执法“利剑”作用,全力打击各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1+1>2”的执法效果,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

测管共同开展“零点行动”,现场采样超标34.3倍

专项执法检查当日0时20分,激光扫描图发现明显红斑污染团,分析人员叶智立刻将信息传达到“零点行动”执法检查组。

“经开区岷山路三段附近有污染团,请出动VOCs和颗粒物走航车进行精准定位。”

“经开区岷山路三段附近有污染团,建议对附近企业进行排查。”

“滴滴,滴滴!”当VOCs和颗粒物走航车经过泉州市崛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时,VOCs监测数据发出异常警报。

“立即启动‘测管协同’执法检查,请执法支队负责现场检查调查,监测中心站负责现场采样监测。”

执法人员有条不紊地快速行动着。

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刻对这家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公司喷漆房大门敞开,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监测中心站人员立即对这家公司喷漆房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了采样检测。

2022年7月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泉州市崛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喷漆房出口位置的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超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超标34.3倍。

“超了34.3倍!咋超了这么多,我们喷漆房不是处理设施都齐全的嘛。”在送达监测报告及调查询问过程时,泉州市崛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负责人很吃惊,“我就临时喷一两天,还是在专门喷漆房,要处罚几十万,是不是太高了。”

执法人员立即解释:“目前全市全面实施‘531’测管协同机制,执法检查过程,监测人员同时进行监测,一旦超标,严格按照超标查处。”

同年12月下旬,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向泉州市崛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超过排污许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罚款30.61万元。

创新测管协同制度,建立“五同”制度

行动的背后,是机制的建立。

“为破解测管协同工作中的难协同等问题,我们建立了‘五同、三约、一单’测管协同新机制。”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兰勇说。

何为“五同”制度?即:一同研判问题线索、一同制定工作方案、一同开展现场行动、一同强化证据固定、一同配合举证质证。

发现问题是关键。为明确日常“测管协同”目标方向,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执法支队不定期对空气、水自动在线监测、企业用电量监控等监管平台的异常数据和“双随机”执法检测及信访调处等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研判分析。

在环境问题研判分析上,双方根据各自阶段性工作任务特点和人员、车辆保障等因素,一起研究制定“测管协同”工作方案。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驻市监测中心站站长吴加禄表示,“因工作任务、工作时间不同,安排上难免存在协同不到位问题,所以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开展现场行动时,支队负责资料收集、现场检查调查、工况核查;监测中心站负责现场采样、现场监测、原始记录等。“行动现场实现行政监督与现场技术监督无缝衔接,管理与技术互相支撑,增强了现场工作的规范性、震慑力。”吴加禄说。

在现场工作基础上,执法支队和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负责人一同对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监测采样和监测报告等行政处罚证据印证固证,确保证据链完整和证据真实可靠。

在举证质证阶段,一同配合。对“测管协同”工作中发现的立案处罚案件,执法支队和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在案审会上汇报调查和监测情况,共同进行举证质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创新“三约”模式,实施“一单”管理

“在‘五同’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创新站约队、队约站、站队互约的‘三约’模式。”兰勇说。

根据年度监测方案、监测计划和科室工作安排等,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需要执法支队配合协作的提前3日预约执法支队,实施“站约队”模式,便于执法支队工作安排和人员调配。

当然,执法支队也可根据信访投诉、专项执法和“双随机”抽查等行动,第一时间预约监测人员,实施“队约站”模式,避免中心站因“采测分离”“例行监测”等工作造成时间冲突、任务冲突。

尤其当发生环境状况突发异常、突发环境事件等情况,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执法支队混合编组,开展同步调查,实施“站队互约”模式。

“我们还每月拟订测管协同工作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吴加禄介绍,清单制让“测管协同”工作事项、工作目标、工作时间、责任领导、工作要求简单明了,以便站队在“测管协同”时间安排上更合理、方式方法上更科学、目标任务更明确。

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测管协同会商会,同时根据应急、污染调查等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商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将执法、监测信息共享。

值得一提的是,德阳还建立了一体领导机制。兰勇表示,“在局领导分工上,落实一位领导既管监测又管执法,形成测管协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为不断提升测管协同能力,需要提升专业、装备、实战、执法等四种能力。”吴加禄介绍,德阳创办“读书分享会”学平台,常态化开展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行政处罚败诉案件的分析解读,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业务素质。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推进执法监测装备建设,并与中国铁塔德阳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高清摄像平台信息共享。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坚持对空气站点数据、激光雷达扫描数据、走航监测数据、污染源在线数据、气象数据等每日一会商、每日一研判,对污染区域及污染源实施精准锁定,对问题点位实施精准打击。

同时,印发《德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测管协同工作制度》,为提高执法监测效率、保证执法监测力量有效融合提供制度保障。

机制和能力的提升,让德阳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2022年,德阳市PM2.5(细颗粒物)3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06天,综合指数3.98。三项指标均为2014年以来最佳成绩。


编辑:李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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