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公布典型案例,第三方机构数据造假问题又被点名。
督察组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长期积存,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监督性监测数据表明,填埋场地下水氨氮等污染物浓度长期超标。然而,填埋场向督察组提供的近14个月第三方机构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氨氮浓度不仅没有超标,还与市生态环境局的监测结果相差数十上百倍。进一步调查发现,第三方机构出具的33份检测报告中,有11份采样人竟然未到现场采样,还存在誊抄、后补实验仪器使用记录的情况,涉嫌检测数据造假。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检测业务的快速普及,数据造假问题也频频发生,其中不乏一些知名机构、大公司。2019年6月,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因在环境监测中存在伪造、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被撤销机构资质。2021年5月,沧州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污染源自动监测第三方运维公司涉嫌数据造假被立案调查。今年3月,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数据造假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成效,是相关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为何屡禁不绝?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表现在“假”上,根源在“利”上,重点在“管”上。
通过造假,第三方机构既能获得设备运行、物料消耗以及人员管理、培训等应有成本减少带来的直接利益,又能迎合甲方,取得抢占市场、交换利益的间接利益。而目前,对第三方机构数据造假的惩处十分有限,导致第三方机构畏戒不足。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国现存环境监测相关企业超过25万家,因数据造假被曝光查处的毕竟是极少数,第三方机构受到的警示教育不够、自律意识不高、侥幸心理依然很强烈。
第三方机构自警自律远远不够,部门监管也存在漏洞。出于考核压力、政绩面子、利益勾连等因素,有的地方会指使、授意、配合第三方进行数据造假。有些地方当惯了甩手掌柜,对数据造假、失真等问题习以为常、熟视无睹。近年来,因对数据造假监管不力被查处甚至入刑的政府工作人员为数不少。以此次曝光的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某垃圾填埋场数据造假为例,城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性监测结论完全相反,数据也是天壤之别,却没有人提出质疑、查找原因,也反映出监管方面存在问题。
鉴于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履职观,不搞环保数据的面子工程,不在数据上耍小聪明,扎扎实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对第三方机构,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要提高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拓宽监管渠道、强化监管力度。如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督检查,源头上、全过程查处数据造假行为,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不同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过程中,要互通互用监管信息,从而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力度,协同解决第三方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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