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能源局官网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新能源和电化学储能将大量接入电网。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不受地理地形环境的限制,可以对电能直接进行存储和释放,且从乡村到城市均可使用,受到各路资金的追捧,掀起大规模电化学电池储能电站建设和运行的新高潮。
但随着电化学电池的大规模应用,电化学电池安全事故不断出现,加强安全管理迫在眉捷。
业主(项目法人)是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通知要求,将纳入备案管理的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依法承担安全责任。其他电化学储能电站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选型?通知强调,严格设备把关,坚持质量第一,选用的设备及系统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通过具备储能专业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要根据相关技术要求,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加强到货抽检,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电池及其管理系统等到货抽检应当委托具备储能专业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抽检选样要满足批次和产品一致性抽样要求。抽检结果应当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安全性能技术要求。
此外,通知还就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设计安全管理、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验收、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验收、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消防处置能力等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提出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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