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深圳市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对全市污染物排放企业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针对企业清单的选取、检查清单内容及要点、规范检查程序、常见问题判定等方面对执法人员逐项进行业务培训。
结合深圳市现有污染物排放企业类别,执法支队将在今年9月30日前,以电力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为试点,对相关排污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12月31日前,以电镀、线路板和家具制造行业为重点,对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开展差异化检查。2023年起,分批次选取重点行业和深圳市典型重污染行业企业作为检查对象,2025年实现持证排污单位全覆盖,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监管“两张单”,深化对单执法
据悉,本次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工作将按照管理类别、行业、区域不同的标准,把深圳市符合要求的企业分别纳入清单管理,为此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两张清单”,即检查对象清单和检查内容清单。
检查对象主要包括电力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电镀、线路板和家具制造行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建设过程中擅自做出重大变更、久试不验、未验先投、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需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执行报告提交及填报工作等情况。
检查“三结合”,减少企业干扰
此次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工作创新性采用“三结合”检查形式,即企业自查、管理局抽查与支队督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相结合。企业可自行对照所属行业类别排污许可执法清单开展检查,执法部门可通过执法检查、培训宣传等方式,开展“送法入企”“送技入企”等活动,指导检查对象清单内的企业对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各管理局可通过对比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和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开展远程核查,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推行视频监控、污染防治设施用水(电)监控,开展污染物异常排放远程识别、预警和督办等方式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
执法“五提醒”,强化执法指导
为更好发挥执法机构对企业的帮扶指导作用,助力企业更快完成相关检查准备工作,针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执法支队对企业作出五个提醒。
一是注意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申报。如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纸浆制造”“造纸”“纸制品制造”是不同的类别。
二是注意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如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申报内容不符、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
三是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四是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五是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据悉,2022年1月至7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已检查排污许可单位1383家,检查完成率82%,发现问题企业127家,完成整改1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宗,处罚金额522万元。
执法支队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执法支队将继续大胆创新,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对象清单化、检查内容清单化、问题清单化、结果清单化,不断优化排污许可执法方式,全力提升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效能,同时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
环境与生活网-《环境与生活》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或《环境与生活》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境与生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境与生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环境与生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不良内容举报/投诉 电话:010-87926684 邮箱:hjysh001@163.com @环境与生活网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913室
杂志出版许可证:京期字第2637号 备案号:京ICP202004719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6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