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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个鱼还犯法啦?”——对,得看怎么个钓法,在哪里钓

发布时间:2022-03-24 09:57:51   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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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永远想象不到垂钓爱好者对钓鱼的痴迷。他们往往在后备箱里装上一根鱼线、一只鱼钩,无论刮风下雨,就能心甘情愿地坐在水边,消磨上一整天。各大直播平台上,钓鱼大神的直播间里也总是会涌入一群爱看别人垂钓的人“云钓鱼”,围观者甚至比当局者还要热情。

但是,有关垂钓的法律法规越来越严,爱好虽自由,但也受地点和方式的限制。你们知道,什么样的垂钓行为违法吗?

对黄河等内陆的重点水域加强休闲垂钓执法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意味着“中国渔政亮剑2022”行动正式“启程”。《方案》分为十个具体专项执法行动,包含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打击电鱼行为等专项行动。

记者注意到,《方案》对垂钓行为加强了管理。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阶段性任务,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对黄河等内陆的重点水域,将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推动渔业资源持续好转。《方案》指出,加强休闲垂钓执法。严厉打击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但是,除了地方另有规定外,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不列入此次执法查处范围。

什么是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据相关部门解释,主要遵循4个原则:一是指垂钓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二是指垂钓行为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三是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一杆一线一钩的原则);四是指垂钓的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

将打击电鱼纳入地方“河、湖长制”考核体系

垂钓加强了管理,那电鱼呢?更要严厉打击!

《方案》明确,确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行为现象基本杜绝,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

为强化打击电鱼行为,《方案》加强执法监督考核。落实将打击电鱼执法行动纳入地方“河长制”“湖长制”绩效考核体系相关工作,加大考核力度。

对举报频繁、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电鱼行为高发、频发水域,《方案》要求加大执法巡查频度,必要时开展驻守监管。依法从重处罚使用电拖网等违法作业活动,涉案电鱼器具和船舶一律没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严打违法制售活动,《方案》明确地方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深挖排查电鱼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制造电鱼相关器具行为,依法取缔制造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这意味着,整个从事电鱼产业的上下游,包括从事电鱼器具销售的商店、商家和电商平台,都将被严肃查处。

长江禁渔等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

地方禁渔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也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所关注。

早在2020年,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到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实现省份督察全覆盖,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央企开展督察。督察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长江禁渔等重大任务,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

2021年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时发现,罗甸县落实禁渔工作要求不力,监督执法不到位,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现象十分猖獗,“禁渔令”未得到有效执行。前期暗查发现,保护区核心区内手撒网、电鱼、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比较普遍,有的甚至使用非法捕捞设备整体拦截河流进行围堵捕捞;保护区周边区域大量餐馆明目张胆地以“野生鱼”来招揽食客,长期违法加工、销售、食用保护区野生河鱼。

长江和黄河流域丰富的渔业资源,滋养着世世代代的炎黄子孙。可是,随着过度捕捞,导致各种生物种群数量减少,流域水质遭到污染,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禁渔工作为保护以上两大流域的渔业资源起到了积极影响。

此前开展的“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就取得了良好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累计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3.79万件,查获违法违规人员4.24万名,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192件、涉案人员4958名,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49万艘、“绝户网”103.82万张(顶),有力震慑了涉渔违法犯罪活动,为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人们常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鱼者乐山水。钓鱼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一项修身养性、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方式。但是,酷爱“钓鱼”也要合法合规。在此,让我们提倡安全垂钓、生态垂钓、文明垂钓,制止和摒弃不文明垂钓行为,为保护水环境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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