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我国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治理体系。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以“互联网+”为支撑,主动向企业提供全面、准确、具体的排污许可证审批程序、申请材料以及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时限要求,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 主动靠前帮扶,提高指导服务精度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政策对接,全面梳理掌握国家、省最新支持政策,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帮助、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避免走弯路。编制项目审批流程视频、明白纸,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办理的事项,分别列明承担此项工作事项的依据、实施主体、基本流程、申报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
二、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根据环境影响程度,合理设置“双随机”抽查比例,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健全宽严相济执法机制,实现对不同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合理确定抽查覆盖频次。对生态环境保护新制度、新政策、新标准,提前做好面向企业的普法宣传、思想疏导和工作指导,同时,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三、全面提升网上服务能力
推行审批和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依托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研究解决数据共享、事项办理“二次录入“等问题。企业可通过“烟台一手通”APP在线办理项目审批、许可证核发等事项,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将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闫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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